113年9月30日統籌中心113學年度第1次會議通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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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優久大學聯盟所屬三校(淡江、東吳、銘傳,簡稱優三),為促進館藏互惠利用,達到資源共享目的,特訂定「優久大學聯盟優三圖書館圖書互借服務要點」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 |
二、 |
本要點服務對象及服務項目如下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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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服務對象:優三各校在學學生及專任教職員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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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服務項目:
1.憑學生證或服務證親赴其他兩校借(還)書。
2.跨校圖書代借代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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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 每人每校可借閱10冊,借期21天,不得續借。 |
三、 |
所借圖書如有逾期未還、污損、遺失等,悉依各校圖書館之借閱規定處理。 |
四、 |
代借代還服務注意事項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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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本項服務涉及郵資及人力成本,請謹慎評估後申請,並在保留期限內辦理借閱,逾期未取將不予保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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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凡有逾期未取紀錄者,即暫停該學期申請「代借代還服務」權利。 |
五、 |
本要點說明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三校相關規範及誠實信用原則公平處理。 |
六、 |
本要點經優久大學聯盟優三圖書館自動化統籌中心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 |